王姨妈每次提起每月必须付物业电梯费的事,总显得特别委屈,原来王姨妈家住在某小区一楼,根本不用坐电梯上楼,还有地下负一楼的停车场,王姨妈说自己连车都没怎么还分那负一层的电梯费呢!
像王姑妈那样住在底层的业主也会有类似的困惑,上海房产律师关于底层业主需要不需要交电梯费目前主要有两种观点:
首先,认为一楼住户不必支付电梯费用,因为一楼住户不使用电梯,既不会损失电能,也不会影响电梯的使用寿命,因此让一楼住户支付电梯费用显然是不公平的;
其次,由于电梯属于小区共有部分,所以一楼住户需要支付电梯费用,因此,每个住户都有维护电梯的义务,不能以不坐电梯为由,拒绝履行维护电梯的义务。
▍法律解析:
《民法》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其他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因放弃权利而不履行相应义务。从这条法规可以看出,电梯同小区内的花草树木、路灯、喷泉等一样,都属于全体业主的共同财产,而且电梯运行服务费用不应因一楼住户不乘坐电梯而明显降低,因此一楼住户应与其他楼层住户一样承担电梯运行和维护费用。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提供了服务,但业主仅以未享受或不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作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像王阿姨这样情况的业主也不在少数。
2009年11月,一楼业主古先生以未使用电梯为由拒交电梯费,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古先生应向物业公司全额缴纳电梯费。最高人民法院认为,物业合同中没有约定一层住宅不交电梯费的相关内容,古先生以没有使用电梯为由不交电梯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尽管是一楼的家,但是由于签订了“所有业主都要付电梯使用费”的物业管理协议,2010年4月,田先生被北京市通州区法院判决向物业公司支付电梯费。
所以从上述法律规定和判例中,可以看出一楼的业主是要交纳电梯费的。
为什么要交费?
也许许多人,特别是一楼的业主虽然了解法律法规,但心里还是不服气。一楼业主也应该交纳电梯费的法律理由或说合理性在哪里?如何证明这样的规定是好的而不是坏的法律呢?房屋所有人在支付电梯费时,至少应考虑以下三点:
第一,正确理解共有部分的潜在作用:可能所有人从来不使用某一共有部分,但也不能否认该共有部分对所有人具有潜在的无形作用。以电梯为例,虽然底层的业主实际上从来没有使用过电梯,但这并不代表业主可以从电梯的正常使用中获益。例如,如果实现了楼顶平台的功能,一楼业主将来可能需要电梯;也如,建筑物外墙是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在外墙悬挂广告牌可以为业主带来租金收益(小编注:电梯内广告)。广告客户为了扩大广告的辐射面,加强广告效果,喜欢把广告牌挂在外墙的最上层。而且广告牌一般都是由电梯来操作的,底层业主虽然自己没有直接使用电梯,但通过电梯获取租金(小编注:这部分收入属于所有业主),这样便通过间接使用电梯来获取收益,实现了权利。等等。这时可将底层业主交纳的电梯使用费理解为购买期权的费用。那就是一楼业主要付电梯费的原因之一。
第二,交费是业主对专有部分取得所有权的对价之一:即使一楼的业主承诺放弃因电梯而可能获得的权利,他仍应当交纳电梯费,因为交费是业主对专有部分取得所有权的对价之一。为什么说呢?众所周知,建筑的价格及其变化所包含的不仅仅是建造这座建筑所需要的砖瓦费用,还包括土地使用费、容积率、位置环境等多方面的因素。同一处建筑面积低层、多层和中高层建筑,其造价必然不同。由于楼面差异对居住行为、居住心理、整体环境、建筑结构等都会产生不同的影响。正因为如此,同一套房子不同楼层的价格也不一样,不同的价格就是为不同楼层付出的对价。买这层楼所支付的实际价格并非应支付的全部价格,所支付的升降费等费用也是买这层楼时未付的对价。简而言之,低层和多层建筑也许根本就不需要电梯,更不论电梯的费用,而且至少在中高层建筑的价格中包括了安装电梯的费用。这就是说,假设不安装电梯,那么楼盘的低楼层可能要比安装时贵很多,因为谁也不愿意每天爬楼梯上高层。正因为这样,你才能以现在的价格买到一楼的房子,否则,你就住不起一楼。尽管您买的是第一层,也许您真的不用上楼去,到了第二层灭失也没有上楼去,但第一层的楼价中只包括了安装电梯的费用等部分。由于电梯损坏折旧等所需费用尚未计入楼价中,故仍需支付未付对价。
第三,从整体上看待具体共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建筑物共有部分不是电梯的唯一部分,它还包括外墙、楼顶平台、走廊、地下空间等多个部分。对于某一特定所有人来说,对于某些共有部分来说,其收益要大于付出的成本,而对于某些共有部分来说,其成本要大于付出的成本。因为建筑中有许多共有部分,就具体所有人而言,不可能完全量化每个部分所获得的收益和所支付的费用,更多的情况是,只有将所有或大部分共有部分所获得的收益和所支付的费用分摊起来,才能使整体公平。